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胡X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王X、孙X犯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7)豫0928刑初840号刑...查看详情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巴XX,男,1976年4月29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濮阳市,初中文化,无业,捕前租住濮阳市。曾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4月24日被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判...查看详情 >>
原告杜XX与被告于XX、潘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杜XX及其委托代理人郭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于XX、潘XX...查看详情 >>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张XX、张XX、李XX、王XX、徐XX、李XX、张XX、李XX、刘XX于2018年3月26日被濮阳县公安局抓获,当日被该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查看详情 >>
胡XX:你因你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对本院(2017)豫09刑终176号刑事裁定不服,以原一、二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胡XX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认定...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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